上海浦东新区周浦镇长乐养护院成立于1983年,是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专业护理养老院。养护院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186号。原周浦养护院改名为周浦镇长乐养护院。总建筑面积18311.4平方米,占地面积13342平方米,绿地面积4600平方米,批准床位529张。
养护院环境优美,房间干净整洁,设施完善,有棋牌室.图书室.医务所.多功能厅.健身康复室.书画室等设施。养护院先后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,4家A二级社会团体,二级养护院称号。我院坚持“以德敬业,以爱老”服务理念,把老人当成自己的家人,把队伍建设.首先要改进服务技术。
院内设立培训中心,加强业务技能水平培训,让每一位员工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。打造高素质的服务团队,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.优质.贴心的养老服务。
上海浦东新区长乐养护院收费价格:3600元/月起,具体收费请电询!
住院条件:
一.本镇户籍老人年满60岁。
二.评定等级为4-6级。
三.老年人体检。(传染病.精神病请勿住院)
四.老人或担保人与医院签订住院协议,约定住院日期。
五.住院时缴纳第一月托费.日用品费和一次性医疗保证金。
六.住院老人第一周必须入住观察室观察。
住院须知:
一.签订养老协议需要可靠的担保人(指家庭成员).儿童或企业负责人),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应尽的义务。
二.住院前必须进行全面的体检,自查自报自责。
三.住院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,应缴医院保管。
五.住院期间,必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。
六.经批准的住院老人批准的各种补贴,从批准后第二个月起生效。
七.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住院,已住院的则劝其离院:
1.患有传染病。
2.患有严重的精神病。
3.不适应集体生活的,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住院的。
4.有压疮者。
5.因其他原因不愿住院的。
八.伤害事故分为两类:
1.事故责任由养老院按市医保标准负责治疗。
2.事故由保险公司索赔(老年人单独跌倒骨折、老年人突然争吵造成的危害和不可预见事故均为事故)。
九.特别告知:
1.养老院不能保证在院老人不会发生意外。
2.任何事故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合法合理地解决。
3.对上述两项有异议者不得签订住院协议,可咨询医院寻找其他高级养老院,确保老年人不发生事故。
4.请仔细阅读并签署书面通知书。